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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警、路政都有啥权利

发布时间:2015-10-05 浏览次数:12906 返回列表

    谈起交警、运政,跑在路上的卡友们想必都被他们处罚过,少则一两百、多则上万的罚款更是让大家吃尽了苦头,其实交警和运政的执法权限是不一样的,很多人还搞不明白这两个部门到底有什么权利就被罚了,今天淘挂就来给大家详细介绍一下这两个部门的具体作用,以后如果再遇到他们查车就能做到心中有数。

 

● 交通警察 可以上路拦截车辆检查

 

 

    交警是卡友们在行车中经常遭遇到的一个执法部门,全称交通警察,是公安系统下属的一个部门。警察编制,具有上路执法权,可以在非高速公路上拦截车辆检查。他们是国家的强力执法部门,可以根据不同的违法采取教育、罚款、扣分、扣车、拘留的执法手段(罚款范围根据违法程度从20-10000元不等),奉劝大家尽量不要违反交通法,以免被交警处罚给自己造成损失。

 

● 交通运政 可以检查但不可拦截车辆

 

 

 

    除了交警,还有个部门查车也会被卡友们经常遇到,那就是运政,他们隶属于交通部,主要负责道路运输管理,相比交警,他们的罚款额度一般都比较大(根据违法程度不同从几百元至几十万元都有可能)卡友遇到他们可能会更加恐惧。

 

运管这个部门一直以来就饱受争议,前几天网络上流传的有人指责他们拦车执法的视频更是把他们推到了风口浪尖,那他们到底有着怎样的执法权限呢?其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里已经规定的很明确了,大家先看一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 》

 

第五十九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严格按照职责权限和程序进行监督检查,不得乱设卡、乱收费、乱罚款。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应当重点在道路运输及相关业务经营场所、客货集散地进行监督检查。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公路路口进行监督检查时,不得随意拦截正常行驶的道路运输车辆。

 

第六十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实施监督检查时,应当有2名以上人员参加,并向当事人出示执法证件。

 

第六十二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发现车辆超载行为的,应当立即予以制止,并采取相应措施安排旅客改乘或者强制卸货。

 

第六十三条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的工作人员在实施道路运输监督检查过程中,对没有车辆营运证又无法当场提供其他有效证明的车辆予以暂扣的,应当妥善保管,不得使用,不得收取或者变相收取保管费用。

 


 

 

    相信大家已经看到上面的《道路运输条例》第59条明确规定运管有上路的执法权,但不能拦截行驶的车辆,通俗一点解释就是车停在路上运管可以检查执法,行驶中的车他们无权拦截。

 

    检查时需要两位执法人员在场并出示证件,如果因为违法扣车还不能收取停车费用。如果大家以后在路上遇到运管拦车执法完全可以把上面的法律条文拿出来,用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以免遭受乱罚款造成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