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欢迎访问楚胜汽车集团有限公司销售分公司

微名片

  • 个人微名片

手机版

  • 手机站二维码

中文站

13329889988
新闻内容

关于规范清理《公告》中自卸半挂车产品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1-07-14 浏览次数:25138 返回列表

各有关生产企业:

      按照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和相关主管部门的要求,中机车辆技术服务中心拟对已列入或即将列入《公告 》的自卸半挂车产品进行清理。有关要求说明如下:

      一、车型范围

          《公告》中及正在申报审查过程中的自卸半挂车产品。

     二、内容和要求

           根据GB1589-2004标准,有自卸功能的半挂车的栏板高度不允许超过600mm。

          自卸半挂车的整备质量应符合GB/T 6420的要求。

     三、新申报产品处理

       1、 不再允许申报栏板高度超过600mm的自卸半挂车产品,有关规范要求的相关条款废止。

       2、 申报过程中的产品,栏板高度超过600mm的按不通过处理。

     四、《公告》中产品审查结果处理

       1、对栏板高度超过600mm车型,直接撤销公告。

       2、对栏板高度有不超过600mm及超过600mm配置的车型,企业可提出书面修改栏板高度建议(取消栏板高度超过600mm配置),重新审核符合要求后保留公告。

       3、 按GB/T 6420进行整备质量核算,整备质量不符合要求的,直接撤销公告。

       4、 产品不符合通知发布后,企业若需调整配置,应在15日内提出修改建议,否则视为同意撤销产品公告。

       5、 审查完成后,报请主管部门在2009年12月份撤销不符合要求相关产品公告,不再给予销售库存时间。请有关企业提前做好库存车处理工作。